1. 说明
在创建采购订单中,供应商是作为合同方签订购买合同,但实际供货方、结算方可能是其它业务合伙伙伴,就这涉及到合作伙伴方案在采购凭证的应用。
与采购凭证相关的合作伙伴配置有两项:方案的定义、方案的分配。其中方案的定义包含若干个允许的合作伙伴功能;分配配置则是将采购凭证类型指定合作伙伴方案,采购订单类型的配置参见《定义采购订单类型(Purchase Order Types)》。
MM模块的合作伙伴功能与SD模块共用相同编号,配置路径有多个,在MM模块下参见“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物料管理→采购→合作伙伴确定→合作伙伴角色→定义合作伙伴角色”(SM30维护视图V_TPAR)。
定义合作伙伴方案从后台进入配置,IMG路径如图 1所示,“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物料管理→采购→合作伙伴确定→采购凭证的合作伙伴设置→定义伙伴方案”(SM34维护视图簇变式VVC_TPAER_I_VJ)。
图 1 后台路径
进入后如图 2所示,系统提供了3个方案,其中0002方案可以满足订单需求,点击此条目,在左侧点击“程序中的合作伙伴功能”文件夹项查看明细,如图 3所示,可见到0002方案包含允许的伙伴功能。
图 2 合作伙伴方案总览
图 3 合作伙伴方案明细
2. 操作
将合作伙伴方案0002分配给新建的采购订单类型ZF01。
进入后台配置,IMG路径如图 1所示,“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物料管理→采购→合作伙伴确定→采购凭证的合作伙伴设置→分配合作者方案到凭证类型”(SM30维护视图V_T161_P)。
进入后如图 4所示是分配的概览界面,找到需要修改的采购订单类型,在第4列(ParSc)输入合作伙伴方案0002。
图 4 合作伙伴分配
维护完成,按保存按钮()保存,由于Client配置的不同(使用TCODE:SCC4维护),系统也许会弹出请求号输入对话框,新建或选定一个请求号继续执行。
3. 主数据与凭证
以用于STO转储内部工厂绑定的供应商KC100为例,它不具有结算功能,而结算由其所属公司代码绑定的结算供应商FC100来完成,故在供应商KC100的采购视图的合作伙伴职能界面,如图 5所示,将PI出票方设定为FC100。
图 5 供应商采购视图合作伙伴职能界面
用ME21N创建STO跨公司转储订单,如图 6所示,输入供应商编号,以及采购组织、公司代码等数据后,在抬头的“合伙人”标签页,可见到带出来的PI出票方,当用MIRO进行发票校验时会作为发票方自动带出。
图 6 STO转储订单抬头合伙人标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