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对于供应商寄售,物料虽在自有仓库,但货权归供应商。寄售的物料不具有价值,但如果将其转到自有,就会涉及价格问题。SAP用采购信息记录解决寄售物料货权从供应商转至自有时的定价。
维护寄售型信息记录与标准型操作相同,只是初始界面的信息类别选择“寄售”既可。维护的组织机构有采购组织、工厂两级,为使初始化寄售库存(MvT 561 K)等业务正常执行,需将工厂指定标准采购组织,参见《给工厂分配标准采购组织(Standard Purchasing Organization)》。
在维护时注意净价和税代码,净价在做寄售转自有时记账使用(参见《货物移动_供应商寄售转至自有(MvT 411 K)》),净价和税代码则在发票校验时应用(参见《发票校验_供应商寄售》)。
关于采购信息记录的更多内容,参见《采购信息记录_示例_标准型》。
二.示例数据
条目 |
R/O |
数据 |
初始屏幕 | ||
供应商 | R | T-K10001 |
物料 | R | T-M10030 |
采购组织 | O | C100 |
信息类别 | – | 寄售 |
一般数据 | ||
各条目均为默认值 |
||
采购组织数据1 | ||
计划交货时间 | R | 1 |
采购组 | R | PG1 |
标准数据 | R | 1 PC |
净价 | R | 800 CNY / 1 PC |
表1 示例数据
三.维护步骤
在前台输入事物码ME11进入,输入供应商、物料编号、采购组织等数据,在信息类别栏选择“寄售”项,如图 1所示。如果已创建,则用事物码ME12进行修改维护。
图 1 初始界面
图 2是信息记录的一般数据界面,在此点击“采购组织数据1”按钮( )。
图 2 一般数据
图 3是采购组织数据1界面,抬头的采购组织栏显示的是C100,右侧用蓝字标明“寄售”。在此分别输入计划交货时间、采购组、标准数量、税代码、净价等数据。
图 3 采购组织数据1
按下回车键,显示采购组织数据2界面,如图 4所示。如无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生成新的信息记录,并在底部状态栏标出记录号( )。
图 4 采购组织数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