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在做交货单时,需将参考的销售凭证中的一些信息复制过来,包括抬头(Header)和项目(Item)两部分,复制的内容包括条件、数据传输、控制数据等项内容。本文档就是配置从销售凭证到交货单的复制规则。
为保证销售凭证至交货单的正确执行,此项配置应涵盖所有业务场景涉及到的复制内容,包括抬头和条目两部分。
除参考销售凭证外,其它类型的外向交货,如参考STO转储单、无参考创建的交货等,以及内向交货,则参考依据是在交货类型定义中指定(如图 1所示),如果未定义,则默认参考销售凭证是“DL 计划协议订单类型”。这些交货类型也需按参照凭证进行复制配置,否则无法正确生成交货单。交货类型定义参见《定义交货类型(Delivery Types)》。
图 1 交货类型明细
由于目标交货项目类别与销售项目类别同名(编号与描述均相同)才能参进行复制,所以在项目复制维护中只需输入一个项目类别名即可。
配置过程中涉及到组例程(Fomula),采用系统已有案例,关于组例程将另文表述。
此项配置包含类型抬头和项目明细两级数据,但存储的数据表都是TVCPL,其中字段LFARN为目标交货类型,字段AUARV为参考的销售凭证类型,字段PSTYV则是项目类别。对于一个条目数据,当字段PSTYV为空值时,就是类型抬头数据;当有项目类别值时,就是项目明细。
二.示例数据
项目 | R/O | 数据 | 备注 |
抬头 | |||
目标交货类型 | R | ZL01 枫竹外向交货 | |
源销售凭证类型 | R | ZTA 枫竹标准销售订单 | |
条件-订单需求 | O | 001 表头 | 组例程,对应T-CODE:VOFM菜单“复制请求→交货” |
条件-组合需求 | O | 051 组合 | |
数据传输-抬头数据 | O | 001 表头 | 组例程,对应T-CODE:VOFM菜单“数据传输→交货” |
项目类别 | |||
项目类别 | R | ZAN 枫竹标准销售项目 | |
条件-订单需求 | O | 101 项目 | 组例程,对应T-CODE:VOFM菜单“复制请求→交货” |
数据传输-抬头数据 | O | 101 项目 | 组例程,对应T-CODE:VOFM菜单“数据传输→交货” |
数据传输-项目外部系统 | O | <空> | |
数据传输-业务数据 | O | 2 业务数据 | |
控制数据-更新凭证流 | O | <选择> | |
控制数据-正/负数量 | O | + |
(R/O列:R必输;O选输。)
表1 示例数据
示例数据的业务场景是创建了ZTA类型销售订单,后续需要创建ZL01类型的交货单,并且项目类型是ZAN(销售、交货的项目类型同名),由此需要进行复制配置。
数据包含两部分,抬头复制和项目复制,本示例是一个抬头复制下挂一个项目复制。在实际业务中,一个抬头复制可能会包含多个项目复制以适用于多个销售业务类型需要。
维护数据多处使用组例程,对应VOFM参见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