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明

对于STO跨公司转储订单,业务模式就相当于两个公司间的采购及销售,发出公司需向收货公司出具发票,同样收货公司需进行发票校验,同时两公司间产生应收、应付账款。

在公司内跨工厂的转储订单无需做出具发票及发票校验业务。

出具发票需要确认结算的销售价格,但在转储订单中,只有采购的价格条件信息(计算方案Calculation Schema),而没有发出方的销售定价信息(定价过程Pricing Procedure)。能够让出具发票时带出正确的定价过程,需要后台进行定价过程确认的配置,相关内容见下面表述。

本示例的单据类型都是标准示例配置中的,具体业务场景会根据需要自定义单据类型。其中转储订单类型是NB(标准采购订单),外向交货单类型是NLCC(跨公司补货)。参考外向交货单创建公司间发票,发票类型是IV(公司间出具发票)。

开具发票的类型出自销售订单类型定义中的属性值,但转储流程中不包含销售订单,找到发票类型需从交货单入手,其过程如下:

  • 查看交货单类型NLCC属性定义,其“省缺订单类型”条目值为“DL 计划协议订单类型”,这是一个冻结的销售订单类型,交货类型参见《定义交货类型(Delivery Types)》;
  • 查看销售订单类型“DL 计划协议订单类型”的属性定义,其“公司间出具发票类型”条目值是“IV 公司间出具发票”,这就是开票的类型,销售订单类型参见《定义销售凭证类型(Sales Document Types)》。

当发出公司出具发票,收货公司还需要进行发票校验,两个步骤相互独立。实际业务场景中,可通过IDOC或编写程序实现收货公司的自动发票校验。

本步骤操作完成后,只是生成发票凭证,尚未创建会计凭证,创建会计凭证参见《批准发票至会计凭证》。

2.   参考单据及相关配置

本文参考的是一张STO跨公司转储订单,如图 1所示,由T-CODE:ME21创建,用ME23进行查看,公司C100下的工厂C110,向公司C200下的工厂C200转储货物,订单类型是NB型,关于订单创建参见《采购订单_跨公司STO库存转储》。

图 1 STO转储订单

        在图 1的STO转储订单中,首先注意项目明细“装运”标签页中的两个信息:销售范围(销售组织C110、分销渠道D2、产品组C1)、收货方绑定的客户(T-C200),另外还有本次示例出具发票的类型(IV 公司间出具发票),对以上三者相关属性值进行组合,分配一个定价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1.发票类型对应的“凭证定价过程”条目值,后台配置路径是“销售和分销→基本功能→定价→定价控制→定义并分配定价过程<给出具发票类型分配单据定价过程>”,或SM30维护视图V_TVFK_PR,如图 2 所示,也可在维护出具发票类型时查看“账户确定/定价 → 凭证定价过程”条目,本例的值为“I 公司间出具发票”。

2.绑定的客户(T-C200)主数据中的“客户定价过程”条目值,位置在主数据的销售组织视图→销售标签页→定价/统计组→客户定价过程,详见《客户主数据_销售范围视图》,本例值为“1 标准”。

3.将销售范围(销售组织C110、分销渠道D2、产品组C1)、发票的凭证定价过程(值为“I公司间出具发票”)、客户的定价过程(值为“1 标准”)等三项五个值作为一个组合,分配一个定价过程“RVAACN 标准”,配置参见《销售定价过程的确定》。

图 2 开票类型对应的出具发票过程概览

            关于销售范围的配置,参见《定义销售范围(Sales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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