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SAP销售相关凭证的价格数据,如净价、税金、附加费、回扣等多类数据,是用条件技术实现的,条件技术包含四级配置:条件表、存取顺序、条件类型、定价过程,分别参见《定义定价用途的条件表(Condition Table)》、《定义定价用途的存取顺序(Access Sequences)》、《定义销售定价的条件类型(Condition Types)》、《定义销售定价过程(Pricing Procedure)》。

定价过程可以定义多个,在销售凭证和发票中具体采用某个定价过程,则涉及确认配置。确认配置如图 1所示,由销售范围(Sales Area)、单据的定价过程参数(document pricing procedure)、客户主数据的定价过程参数(customer pricing procedure)等作为一个组合,设定一个定价过程。当销售凭证和发票创建过程中找到这个组合,则可确定过程,否则会报错。

 

图 1 定价过程确定示意图

        此项配置的组合中,销售范围、单据定价过程是配置项,客户定价过程是主数据项,配置是不经常变动的固定项,而主数据则可以前台灵活维护,合理维护不同组合的配置条目,则更改客户主数据,就能确定不同的定价过程。

在维护定价过程确认配置之前,还有两组前置配置,分别涉及客户和单据。

在客户主数据的销售视图中,需维护定价过程参数,参数的配置路径是:“销售和分销→基本功能→定价→定价控制→定义并分配定价过程<定义客户定价过程>”(SM30:V_TVKD)。

单据(包括销售凭证和发票)在类型定义中,需维护定价过程参数,涉及的配置项有3个,分别是参数定义、将参数分配给销售凭证、将参数分配给发票类型,路径图参见图 2和图 3:

  • 参数定义路径是“销售和分销→基本功能→定价→定价控制→定义并分配定价过程<定义单据定价过程>”(SM30:V_TVKV);
  • 分配给销售凭证路径是“销售和分销→基本功能→定价→定价控制→定义并分配定价过程<为订单类型指定单据定价过程>”(SM30:V_TVAK_PR),这也可以在定义销售凭证类型(抬头)中完成,参见《定义销售凭证类型(Sales Document Types)》;
  • 分配给发票类型的路径是“销售和分销→基本功能→定价→定价控制→定义并分配定价过程<给出具发票类型分配单据定价过程>”(SM30:V_TVFK_PR),这也可以在定义出具发票类型中完成,参见《定义发票类型(Billing Types)》。

销售流程中的凭证和发票,可以确认相同的定价过程,也可以不同。对于某些不参照销售凭证创建的发票,如STO转储的公司间发票,也需要成功确认定价过程,相关内容参见《出具发票_为STO转储订单做公司间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用T-CODE:VA01创建销售订单,维护订价是在项目的“条件”标签页中完成,如果有条件类型显示,则表明定价过程已经确认正确。如果输入售达方后,无法确定定价过程,则会在状态栏报错“无定价过程能被确定”(No pricing procedure could be determined),而在信息详细描述中会出现“无法确定合适的定价过程,因为在表683V中不存在任何关键键值为’xxxx xx xx xx xx’的条目”,在错误信息的5个数值中,前3个是销售范围(销售组织、分销渠道、产品组),第4个是单据定价过程参数,第5个是客户主数据的定价过程参数。

此项配置涉及的数据表是T683V。

二.示例数据

项目

R/O

数据

销售组织(SOrg.)

R

C100

分销渠道(DChl)

R

D1

产品组(DV)

R

C1

确定定价过程(DoPr)

R

A 标准

客户的定价过程(CuPP)

R

1 标准

定价过程(PnPr.)

R

RVAACN 标准

快速输入的建议条件类型

O

<空>

(R/O列:R必输;O选输。)

表1 示例数据

        销售组织、分销渠道、产品组的组合就是销售范围,在创建销售订单时需要确定销售范围,详见《定义销售范围(Sales Area)》。

确定定价过程:此栏位就是前述单据定价过程(document pricing procedure)。

客户的定价过程:此栏位就是前述客户定价过程(customer pricing procedure)。

快速输入的建议条件类型:在项目列表栅格中就可以输入的定价条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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