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说明

模块:FI。

在SAP系统FI模块的组织结构定义中,有一项是定义公司,但其实质含义是定义内部业务伙伴(Internal trading partners),也就是对进行内部贸易的实体进行定义。

内部业务伙伴(Internal trading partners)在集团中可兼有多重角色,可以是一个公司(Company),也可以同时是内部的供应商或客户。

在SAP中,“公司”(Company)和“公司代码”(Company Cod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配置方案中可以没有“公司”,但不能没有“公司代码”。“公司”作为贸易伙伴代表了一个实体;“公司代码”则代表了一套记账体系。

一个内部业务伙伴定义后,可以作为“公司”分配给“公司代码”,配置参见《给公司代码分配公司》;也可以绑定内部供应商及内部客户。

作为内部供应商及内部客户,在主数据中均有维护业务合作伙伴的栏位,其中供应商是在一般数据→控制→科目控制→贸易伙伴(参见《供应商主数据_基本视图》),客户是在常规数据→控制数据→科目控制→贸易伙伴(参见《客户主数据_基本视图》)。

二.示例数据

项目

R/O

示例数据

条目

公司

R

UC100

公司名称

O

枫竹丹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信息

街区

O

丰台区大红门西路2077号

邮政信箱

O

<空>

邮政编码

O

100068

城市

O

北京

国家

R

CN 中国

语言代码

O

ZH 中文

货币

O

CNY

(R/O列:R必输;O选输。)

表1 示例数据

         示例数据包含了定义一个业务合作伙伴的基础信息,它的编码在系统(Client级)中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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