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在STO库存转储后台配置中,有一系列配置是关于检查规则(Checking Rule)的,配置的过程是:

1.定义检查规则条目,不包含任何其它信息;

2.将检查规则可用性检查(Availability check)进行组合,称为可用性检查控制(Availability check Control),并配置相关参数;

3.对订单类型、发货工厂分配交货类型(Delivery Types)及检查规则。

可用性检查在物料主数据“销售:一般/工厂数据”视图中维护(参见《物料主数据_销售视图》)。

三步配置的第一、二步采用系统示范的数据,其中第一步检查规则选用“01检验规则01”;第二步可用性检查控制,采用可性检查“02 个别需求”、检查规则“01检验规则01”的组合条目。

第三步配置操作针对某个发出工厂通常需要维护两个条目,也就是两种订单类型:跨公司代码级和跨工厂级,如果采用SAP示范订单类型,前者使用“NB标准采购订单”,而后者使用“UB库存转储订单”。此步分配的交货类型,将在转储单项目明细的“装运”标签页中出现。

如果激活库存地点级转储,相关配置参见《配置库存地点级STO转储订单的交货类型和检查规则》。

交货类型定义参见《定义交货类型(Delivery Types)》。STO转储单创建后如果需要自动生成交货,参见《STO转储单自动创建交货的相关配置》。

二.示例数据

项目

R/O

数据

条目1

订单类型

R

NB 标准采购订单

发货工厂

R

C100 枫竹北京后勤工厂

交货类型

O

NLCC 跨公司补货

检验规则

O

01检验规则01

条目2

订单类型

R

UB 库存转储订单

发货工厂

R

C100枫竹北京后勤工厂

交货类型

O

NL 补充交货

检验规则

O

01 检验规则01

(R/O列:R必输;O选输。)

表1 示例数据

       示例数据只针对第三步配置,两个条目都是针对发货工厂C100,其中条目1用于跨公司型转储订单,交货类型为NLCC;条目2适用于跨工厂型转储订单,交货类型为NL。

三.操作

 

序号

IMG路径

SM30维护视图

1

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物料管理→采购→采购订单→设置库存调拨订单→创建检查规则

V_441R

2

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物料管理→采购→采购订单→设置库存调拨订单→定义检查规则

V_441V

3

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物料管理→采购→采购订单→设置库存调拨订单→分配交货类型和检查规则

V_161V

表2 操作路径

       表2列出了三个配置的后台路径(图 1所示)及SM30维护的视图。

 

图 1 后台路径

       第一步定义检查规则条目操作如图 2所示,系统默认已有多个条目,在此使用“01检验规则01”。

图 2 检查规则概览

       第二步定义可用性检查控制如图 3所示,系统也已定义多条组合,在此选用可性检查是“02 个别需求”、检查规则是“01检验规则01”的组合条目。鼠标双击此条目进入图 4界面,可以看到可用性检查控制的明细。

图 3 可用性检查控制概览

 

图 4 可用性检查控制条目明细

第三步配置进入后按表1所示添加两个条目,如图 5所示。输入后,按保存按钮()保存,由于Client配置的不同(使用TCODE:SCC4维护),系统也许会弹出请求号输入对话框,新建或选定一个请求号继续执行。保存成功,连续按返回按钮()退出操作。

图 5 库存转储数据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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