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AP的采购订单中,维护的定价是不含税价,符合西方的税价分离的方式,但在中国则有很多业务场景是税价合并,供应商提供的是含税的报价。含税报价转换至不含税价时,由于需要除以税率,可能会产生无法除尽的小数,从而导致在发票校验环节差额的出现。
在SAP的定价中,有一个维护值是定价单位,通常为1,但可以通过变通,使其能够维护含税价。以增值税税13%为例,可以将定价单位设为113的倍数。
以含税价15元为例,当增值税率为13%时,在用ME11或ME12维护采购信息记录时(采购组织数据1视图),如图 1将定价单位改为113,单位定价15元则改为1500元,也就是总价1500元包含净价和税。信息记录维护参见《采购信息记录_示例_标准型》。
图 1 采购信息记录_采购组织数据1视图
在用ME21N做采购订单时,采购信息记录的定价会复制过来,如图 2定价单位仍为113,此时输入订单数量(示例为12 PC),系统自动计算出净价(159.29元)。如没有从信息记录复制,则手工维护定价也可参考此种方式。ME21N操作参见《采购订单_库存物料采购》。
图 2 采购订单项目明细_条件标签页
经过收货,在用MIRO做发票校验时,此订单的计算如图 3所示,增值税率为13%,总金额为180元,税额为20.71元,余额自动清零,不需要手工额外增减差额。MIRO操作参见《发票校验_参考库存物料采购订单》。
图 3 MIRO发票校验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