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SAP的采购订单的项目中打上退货标志,则变成退货订单,对于STO转储也有同样功能。与STO转储配置相比,STO退货需要增加退货交货类型的定义,相关参见《维护采购退货的交货类型》。
SAP系统示例对应的交货类型、项目类别、计划行类别以及移动类型,见表 1所示。
业务场景 | 交货类型 | 项目类别 | 计划行类别 | 移动类型 |
跨工厂STO | NLR | NLRN | NR |
671 677(一步法) |
跨公司STO | NCR | NCRN | NS |
673 675(一步法) |
表 1 系统示例退货交货信息
跨工厂与跨公司退货相比,后者需要公司间结算,只是出具发票和收入发票均为贷项。
二.创建STO退货订单
示例是公司代码C200下所属工厂C200,向公司代码C100下所属工厂C100进行退货。
在前台执行ME21N创建订单,进入后如图 1所示,这里所选订单类型为“NB 标准采购订单”,抬头输入转储发出工厂对应的供应商编号KC100,输入采购组织、采购组、公司代码等机构数据。在项目部分输入物料编号,其中项目类别和科目分配类别均为空值,右界面右侧输入退货的工厂C200(界面未显示)。
图 1 创建转储订单
将项目向右拉,可见到“退货项目”栏,在此打上勾选标志。此时项目明细的“装运”标签页中的交货类型显示的是退货交货NCR。完善订单其它数据,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根据提示生成订单。
图 2 转储订单做退货标志
用VL10B或VL10D参照订单创建外向交货单,参见《外向交货_参考STO转储订单》,用VL02N或VL03N查看生成的交货单,如图 3所示,项目类别为“NCRN”,在项目明细的“系统管理”标签页下可见到移动类型为673。
图 3 创建退货型交货
由于是退货,与发货流程相返,收货方应首先做退货处理。参见《货物移动_对外向交货单的收货》进行操作,用MIGO参照外向交货生成反向收货凭证,其中操作类型选“A01 收货”,参考凭证选“R05 外向交货”,右侧移动类型选101(不要填161)。执行后如图 4所示,移动类型自动变为161。点击“过账”按钮或保存按钮()生成物料凭证。
图 4 收货方退货
接下处理交货,发货方用VL02N对交货单进行入库的过账处理,参见《发货过账_参考STO转储订单生成的交货单》,如图 5所示,根据项目类别定义设定,此步骤不需要进行拣配。
图 5 退货型交货过账
以上完成,用ME23N查看STO转储单的凭证流如图 6所示,可见到MvT 161和673的两张物料凭证。由于此订单是跨公司STO退货,后续还需要根据交货创建公司间发票以及收货方的收入发票,其中公司间发票类型为“IG 内部贷项凭证”,MIRO的凭证类型为贷方凭证。出具公司间发票参见《出具发票_为STO转储订单做公司间发票》。
图 6 凭证流